专业、高效、便捷

批量5万元以上的项目校内自行采购(批量5万元以上的非政采目录内的设备)
[综合管理科]设备管理 2019年08月28日
 
批量5万元以上的项目校内自行采购

(批量5万元以上的非政采目录内的设备)


1.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会同使用单位一起确定采购需求。

2.由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采购工作组确定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

3.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根据采购需求和采购方式编制招标文件,发布公告,组织招标。

4.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工作组开标、评标,确定供应商和供货内容。

5.根据合同签订流程签订供货合同。

6.货到,采购小组确认,进入验收、付款环节。


流程图:

Copyright © 2022.四川师范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