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高效、便捷

政府采购-分散采购(经省财政厅批复的在当年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专用类设备)
[综合管理科]设备管理 2019年08月28日
 
政府采购-分散采购

(经省财政厅批复的在当年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专用类设备)


1.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会同使用单位一起确定采购需求。
2.实验设备处上报设备采购清单到省财政厅政采处申请分散采购方式。
3.根据批复的函件将采购需求提交到与学校签约的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
4.社会代理机构制作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组织招标。
5.由省财政厅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评标,推荐成交供应商。
6.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工作组确认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
7.货到,采购小组确认,进入验收、付款环节。


流程图:

Copyright © 2022.四川师范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All rights reserved.